2010年12月16日 星期四

地方法院地檢署檢察官不起訴處分書

今天接到台灣地方法院地檢署檢察官的不起訴處分書

法務部法醫研究所解剖報告:
死亡原因為高血壓性心臟病、冠狀動脈硬化性心臟病導致心臟性休克死亡,
死亡方式為自然死亡,無過失行為,不起訴處分。

謝謝各位好朋友的關心陪伴與代禱

當初對方要求不要解剖
我答應了他們
其實我也希望知道真相
不然我是永遠百口莫辯
後來和解不成
解剖並進入司法程序
雖然較麻煩

經法務部的證明
無醫療過失不起訴
總算真相大白了

4 則留言:

Jane 提到...

親愛的鄭醫師
在入冬以來 最強ㄧ波寒流侵襲下
今天聽到判決書下來 是最溫暖人心的消息
真是要大大感謝讚美 神 只有上帝 最清楚知道 您所經歷的事件 點點滴滴 再ㄧ次說
哈利路亞

淨禪大師 提到...

事情
自始至終 未曾改變
心情
從頭到尾 不斷翻騰

寶座上
自阿爾法以前至俄眉嘎以後 一直都是那永恆絕對自由的必然存在
人世間
從亞伯拉罕的上帝到耶穌基督的上帝 沒有一次完全相同的解讀

瘋言瘋語 提到...

恭喜恭喜 恭喜大解脫
歡喜歡喜 歡喜大脫落
喜樂喜樂 喜樂大開拓
歡樂歡樂 歡樂大開播

segiolee 提到...

中華民國司法史上第一宗最公正的判決,我第一次相信司法